浙江大学因公出国(境)团组信息事前内部公示 | ||||||||||||
公示时间:2019年4月4日至2019 年4月11日 | ||||||||||||
基 本 情 况 | 团组名称 | 浙江大学,徐宝敏等1人 | ||||||||||
出访期限 | 2019-04-29至2019-05-03 | 在外时间 | 总天数5天 | |||||||||
费用来源 | 在外费用 | 学校承担 | 是否列入 年度预算 | 是 | ||||||||
国际旅费 | 学校承担 | |||||||||||
出访国家(地区) (含过境) | 阿联酋 | |||||||||||
邀请单位 | 哈立法大学 | |||||||||||
出访事由 | 参加4月30日至5月2日在阿联酋阿布扎比哈立法大学(khalifa university)举办的THE亚洲大学峰会;与THE总部及有关人员会谈合作与交流有关事宜。 | |||||||||||
日程安排 | 2019年4月29日,离开中国并抵达阿布扎比 | |||||||||||
团 组 成 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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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 除依照文件规定的特殊情况外,组团单位和派出单位要事前通过内部局域网、公开栏等方式如实公示有关团组和人员信息;2. 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