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大学研究生可停学三年创业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07-01浏览次数:154

  

  清华大学校务会议日前通过《清华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修订方案。今年秋季起,清华大学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如想创业,可停学三年。此外,规定新增最长修业年限,博士研究生将不能再无限期延期毕业。据介绍,此次修改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是清华教育教学改革的重要部分。修订后的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明确,研究生一般应在基本修业年限内完成学业。基本修业年限:硕士生两至三年,普博生三至四年,直博生和提前攻博生(含硕士生阶段)四至五年。该规定还首次增加了硕士、博士最长修业年限,依据规定,全日制研究生的最长修业年限为:硕士生三年,普博生六年,直博生和提前攻博生(含硕士生阶段)七年。非全日制最长修业年限:硕士生五年,博士生八年。这意味着,博士将不能再无限期延期毕业。规定明确,一旦达到最长修业年限就必须结束学业,办理离校手续——毕业、结业或肄业。学校相关负责人表示,这项新举措意在推动研究生和导师更有效地安排时间和分配精力。据介绍,该规定从2015级研究生开始实施,2014年及以前入学的研究生暂时不按此要求。《北京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