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论文|坚持使命导向 统筹推进新一轮“双一流”建设高质量发展——第八届“科教发展季谈会”专家观点摘编

发布者:张丽梅发布时间:2026-07-31浏览次数:12

国务院研究室与浙江大学联合举办第八届“科教发展季谈会”,邀请高校专家围绕“自主科学确定‘双一流’标准”进行深入研讨。专家认为,近年来我国高等教育发展迅速,“双一流”建设成果持续显现,出现了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高校和学科。但必须清醒认识到,当前我国高等教育的规模之大、使命之重、影响之深前所未有,已迈入无现成经验可循的新阶段。自主科学确定“双一流”标准仍面临诸多挑战,需尽快确立方向性、根本性的原则。

01
我国高等教育发展现状



当前,我国高等教育正处于从规模扩张向内涵式发展转变的关键时期。“双一流”建设自2015年启动以来,经过两轮建设,目前已有147所高校入选,形成了覆盖全面、重点突出的高等教育发展新格局。

从建设成效看,“双一流”建设高校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就。数据显示,2016—2024年,“双一流”建设高校以不足全国高校10%的数量,培养了全国超过50%的硕士、80%的博士,承担了90%以上的国家急需高层次人才培养专项任务。[1]“十五五”时期,高等教育提质升级的举措之一,是支持“双一流”建设高校本科扩招10万人以上①,这更加凸显“双一流”建设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效用。

从建设经验看,前两轮“双一流”建设积累了宝贵经验。在国家顶层布局上,明确了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扎根中国大地办大学的总定位;在体制机制上,确立了动态调整、能上能下的竞争机制,建立了打破“身份固化”、注重实际贡献的导向,极大激发了高校的内生动力;在建设路线上,明确了需求导向、分类发展与内涵建设的科学路径。有专家提出,有特色、有基础的高校均可积极申请并参与到“双一流”建设中。

从发展阶段看,我国高等教育已迈入无现成经验可循的新阶段。《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明确提出“自主科学确定‘双一流’标准”[2]的核心任务。当前,第二轮“双一流”建设成效评价办法已基本成形,总体反映了各方面对于评价改革的期待,为我国高等教育发展从“对标追赶”走向“自主引领”奠定了重要基础。

从国际比较看,我国高等教育整体水平实现跃升。一批“双一流”建设高校在全球高等教育机构中的地位持续提升,高水平学科数量大幅增加,高被引科学家规模持续扩大,国际学术影响力显著提升,“双一流”建设成为发展中国家探索建立世界一流高等教育体系的典范。高等教育规模的扩大为质量跃升奠定了坚实基础,但也对评价标准和治理体系提出了全新挑战。

从发展方向看,新一轮“双一流”建设需进一步实现理念跃升。要推动高校从注重学科发展向服务国家使命转变,从“分层发展”走向“分类卓越”。这意味着,研究型大学要突出原始创新能力,应用型高校要主动对接区域重大战略,行业特色高校要深耕优势领域,在不同赛道上争创一流。新一轮“双一流”建设的关键调整在于:更加突出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强调人才自主培养和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强调不同区域的特色优势和发展使命;强调以质量、特色、贡献为导向,进一步完善“双一流”建设的动态调整机制。

02
“双一流”建设面临的挑战


(一)需进一步确立自主科学的使命导向

将党的领导作为根本遵循,确立中国特色使命导向,是破解对西方评价标准与路径依赖的基本前提。然而,当前我国高等教育体系在确立自主科学的使命导向的探索中,仍面临诸多深层挑战。一是早期借鉴西方评价体系所形成的路径依赖与我国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目标不相适配。全球主流大学排名普遍存在重理轻文、重研轻教、商业化运作等问题,且普遍采用量化评价标准,尤其聚焦于量化科研指标。随着发展进入新阶段,这种评价模式和评价维度,无法很好体现我国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的目标定位和战略使命,也无法充分评价我国高校在扎根中国大地办学过程中的综合表现,不利于引导我国高校健康发展。二是多元建设主体在“服务国家战略”与“推动自身发展”的使命定位上仍存在分歧。世界一流大学均在服务国家发展中成长并承载国家战略使命,但我国部分高校和部门在“双一流”建设是优先服务国家战略还是推动高校自身发展问题上仍存在分歧。这一定位上的模糊性影响了建设合力与方向。三是自主知识体系建构存在不足,导致我国高等教育的国际影响力和话语权依然薄弱。我国部分人文社会科学仍较多依赖西方知识体系与话语范式,对中国实践经验的原创性提炼不足。在国际重大科研合作中,我国高校多扮演技术支持和资源协同的角色,在核心议题定义、方案设计等关键环节主导权有限,对全球顶尖生源的吸引力仍有待提升。

(二)需进一步破除学科交叉壁垒

打破现有学科评估和院系专业设置的固化壁垒,是释放高校创新活力、适应新一轮科技革命挑战的迫切需要。然而,受多重体制机制交织的影响,深度的学科交叉融合仍面临诸多现实梗阻。一是现有学科评估模式容易强化学科边界固化。以单一学科为基准的评估逻辑,在客观上对新兴交叉学科的成长形成了一定的体制性掣肘。在保“帽子”、保排名的策略下,淘汰落后学科、裁撤专业困难重重,新兴交叉学科发展空间受到严重挤压。部分高校在没有学科评估压力时能够开展跨学科、跨领域研究并取得显著成果,但在设立一级学科后为了迎合考核,不得不把注意力放到以学科建设为主要任务的工作上,对重大前沿问题的关注反而减少。二是高校学科设置自主权普遍不足。除少数获批学位授权自主审核权的顶尖高校外,绝大部分高校在一级学科与交叉学科的增设与调整上依然仅有有限的自主权,难以根据科技发展前沿趋势及时布局交叉学科。受制于此,即便部分高校尝试探索打破传统院系建制,设立无学科、无院系的新型办学模式,也常因多方压力难以推进落地。三是院系壁垒与资源分割问题突出。长期以来,高校普遍围绕一级学科形成院系设置、师资管理和资源配置体系,组织结构呈现较强的学科分割特征。不同院系之间在人事聘任、经费管理和学生培养等方面相互独立,跨院系协同往往面临较高的组织协调成本。与此同时,在现有学科评估体系下,各院系为了在评估中争取更多业绩,常常在项目、文章、奖项、人员的归属问题上产生争议,这种内部利益分割严重阻碍了实质性的学科交叉与融合。

(三)需进一步围绕人才培养工作推进产教融合

将人才培养的核心地位从理念真正落实到实践与评价中,推动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是解决人才供需结构性矛盾的根本之策。然而,当前人才培养环节依然存在诸多堵点。一是人才供给与产业迭代需求存在脱节。当前存在“有人没活干”“有活没人干”的结构性矛盾。产业前沿技术的迭代速度远快于高校学科专业调整和课程体系更新,教学内容与生产实践明显脱节,迫使企业不得不承担高成本的毕业生“二次培养”压力。二是现有对研究生培养的评价导向阻碍了产学研深度协同,对科研成果的认定仍高度依赖学术论文发表,较多研究生仍倾向于采用“易发文章”“短平快”的策略进行选题,而不愿投入到真实产业环境中长周期且高风险的“卡脖子”工程技术攻关中。三是高校评价体系中“重科研、轻教学”的倾向依然掣肘高校的人才培养质量。立德树人是高校的根本任务,但在前两轮“双一流”建设中,“重科研、轻教学”的倾向没有得到根本改变,教师的精力被大量牵引至科研项目的竞争中,对教学模式改革、课程内容迭代以及学生核心能力培养等内涵式投入的关注相对不足。

(四)需进一步避免同质化内卷式竞争,优化高等教育资源配置

以基于功能定位的分类指导取代同质化竞争,并建立制度化的资源补偿与引导机制,是破解高等教育资源配置固化与区域发展不平衡困局的关键所在。具体来看,当前高等教育资源配置不优、发展不均的问题依然突出。一是资源配置的长效稳定支撑机制尚不健全。从横向分配格局看,“双一流”建设高校之间经费规模存在巨大差异,非“双一流”建设高校经费普遍更低。从纵向投入模式看,由于缺乏长周期、可预期的稳定支持机制,高校在更新前沿科研设施、开展长周期基础研究,进而参与高层次国际竞争时,面临着资金不足与配置效率低下的双重困境。二是对人才资源的“虹吸效应”明显,区域间发展动能差距拉大。与重大项目研究相关的人才资源呈现向少数“双一流”建设高校过度集聚的趋势,这不仅进一步固化了高校的层级,也加剧了中西部与东部地区之间教育资源的不均衡。这种失衡体现在两方面:在国家层面,优质专项资源高度向东部及顶尖高校集聚;在地方层面,中西部高校受限于地方财政实力,缺乏充足的配套支持与发展投入。三是部分地区存在办学资源的“撒胡椒面”现象以及热门学科重复建设现象。部分地区为求数量,支持多所高校重复发展同类型热门学科,造成资源配置分散、重复投入、效能不高。新一轮“双一流”建设应更加注重差异化布局,并与培育壮大新兴产业紧密结合,优先支持国家战略急需领域相关学科。

(五)需进一步完善以质量和贡献为导向的动态调整机制

需要完善以质量和贡献为导向的评价与常态化动态调整机制,才能引导高校从追求“帽子”和排名的路径依赖中解放出来,回归教育初心。当前评价体系与调整机制仍存在多重问题:一是多头高频的评价与评估给高校带来沉重负担。“双一流”建设成效评价、学科评估、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等多种评估并存,流程繁琐,导致高校为应对评估耗费大量资源和精力,甚至出现编故事、凑数据等现象,加剧了以短期指标为导向的行为倾向。二是“五唯”问题根深蒂固。破“五唯”已提出多年,但尚未有效建立新的评价体系。过度依赖量化指标导致科研人员回避长周期、高风险的创新难题,过度追求短期可量化成果,从而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高质量创新产出。三是动态管理机制的制度效能释放不足。尽管相关政策已提出“双一流”建设高校和建设学科的动态管理与退出机制,但因“双一流”身份涉及多方利益,调整阻力巨大。

03
对策建议



(一)坚持党的领导,确立自主科学的使命导向

一是要将党的领导作为重塑评价体系的根本遵循和一票否决的刚性指标。坚定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在制定新一轮“双一流”评价标准时,必须将党的领导和思想政治工作成效作为不可动摇的前提和一票否决的硬约束。二是要加快建构中国自主知识体系。新的评价体系必须体现高等教育从学科供给为主到国家需求牵引的逻辑转变,既要考虑与国际通用标准的可比性,也要为中国特色的评价指标留出评价空间。世界一流学科的一流不仅体现在国际可比指标上,更体现在扎根中国大地解决实际问题、为人类文明演进贡献中国智慧的实质成效上。鼓励并支持高校深度总结服务国家战略和传承中华文化的实践经验,将其提炼为中国方案,体现中国理论对国际学术体系的参考价值,实现从“引进来”到“走出去”的战略转变。三是深化开放融合,构筑具有全球话语主导权的学术创新生态。支持有条件的高校发起国际大科学计划,从国家层面打通经费外拨、外事审批等制度性障碍。通过构筑具有全球竞争力的科研创新生态与高水平培养平台,增强对全球顶尖人才和优秀生源的磁吸效应,实质性提升我国高等教育在全球治理中的学术引领力。

(二)坚持学科交叉,突破传统学科固化壁垒

一是下放一级学科建设权力,建立交叉成果的科学认定办法。将资源配置和学科建设的权力下放给院系和学科带头人,减少行政机关的过度干预。必须明确学科归属不明显甚至跨越传统学科边界的成果认定和科学评价办法,为交叉学科发展提供制度保障。二是分批次扩大高校学科设置自主权。可从部分高校开始试点,将“双一流”学科设置自主权分批次扩大至更多有条件的高校。应在新一轮“双一流”建设中对集成电路科学与工程、国家安全学、设计学、遥感科学与技术、智能科学与技术、纳米科学与工程、区域国别学等新兴交叉学科予以倾斜。同时应充分考虑与人口变化相适应的高等教育资源统筹调配机制。三是鼓励和支持高校探索新型办学模式。可借鉴国内外成功案例,支持高校探索打破传统院系建制、围绕重大问题组建研究团队的新型办学模式,开展面向复杂科学问题与前沿技术挑战的跨领域协同创新,释放学科交叉活力。

(三)深化人才培养体系改革,提升教育与产业发展适配度

一是进一步强化人才培养在“双一流”评价体系中的核心地位,确立贡献为导向的人才培养评价体系。评价体系必须加强对人才培养成效的考核,特别要关注学生毕业5年、10年后的发展状况以及对国家乃至全人类的贡献。在学制设计上要满足不同学习者的差异化需求,在课程教学改革方面探索个性化教学模式,通过建立弹性学制与校企联合培养模式,满足来自不同行业背景学习者的差异化需求,切实提升学生解决复杂现实问题的能力。二是推动企业深度参与人才培养全过程。应大力推动企业深度参与专业设置、培养方案制定和课程设计。在评价中增加对课程教学内容新鲜度的考核,倒逼校企合作落到实处。三是改革师生评价制度,为挑战“无人区”的创新活动提供保障。必须改革对教师职称晋升和学生毕业要求的评价体系,为师生安心挑战长周期、高风险的研究课题探索制度安排。

(四)坚持分类指导,优化高等教育资源配置

一是推行基于高校功能定位的差异化评价机制。应按照不同功能定位将高校和学科划分为不同类别,设定分类评价标准和周期。对行业特色型或地方高校应更多以“一流学科”而非“一流大学”的形式予以支持,鼓励此类高校聚焦主业。新一轮“双一流”评价应更充分发挥“指挥棒”作用,引导高校走特色发展之路,在服务国家战略中找准自身定位,实现从分层发展走向分类卓越的理念跃升。二是建立制度化的跨区域高等教育发展补偿机制。应探索建立以评价为牵引的优势学科跨区域跨校共建机制,推动东西部地区联动。设立区域均衡发展专项基金,加大对中西部高校的投入权重,通过部省合建、专项转移支付等方式支持其特色优势学科发展。推动新增高等教育资源向人口大省和中西部地区倾斜。三是改革财政支持模式,构建覆盖全周期的资源动态配置体系。应探索将“双一流”建设经费列为财政刚性支出范畴,建立稳定增长的长效投入机制。在此基础上,遵循基础研究的客观规律,对数学、物理等长周期基础学科给予额外倾斜。同时,探索基础性、绩效性和任务性相结合的多元拨款模式,构建覆盖人才培养、战略贡献等多维度的评价体系。

(五)完善多元评价体系,健全动态管理机制

一是统筹各类评估,切实为高校减负松绑。以“双一流”评价为主线,统筹整合并一次性完成各级各类评估。积极探索基于后台数据的常态化、过程化不见面评估,通过评价体系的统筹集成,力求实现“一次采集、多方共享”,引导高校将精力聚焦于高质量发展。二是坚定实行代表作制度,树立长周期评价导向。要更坚定地实行代表作制度,对高校、学科、师生的评价应聚焦于少数具有重大影响力的代表性成果并进行多方综合评议,以此扭转单纯量化的倾向,鼓励科研人员进行长周期高风险的探索。三是进一步完善可行的动态调整与退出机制。必须将“双一流”资格从“终身制”身份标签转变为有时效、有目标的成果认定,建立红黄牌警示或退出观察期等柔性机制。遵循积极稳妥的原则,探索建立合理的政策过渡期与资源支持缓冲机制,确保退出机制在执行过程中前后衔接顺畅,实现高校建设重心的平稳转换与社会预期的有序引导。


参考文献 

[1]徐壮.报告显示:“双一流”建设高校人才自主培养能力显著增强[N].新华每日电讯,2024-11-06(3).

[2]中国法治出版社.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节录[M].北京:中国法治出版社,2025:9.


作者:杨洋、陈婵、李拓宇

来源:科教发展研究,2026,6(1):168-1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