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论文|全过程优化基础研究领域拔尖创新人才自主培养——第三届“科教发展季谈会”专家观点摘编

发布者:张丽梅发布时间:2025-03-04浏览次数:10

基础研究是科技创新活动的源头活水,是国家创新体系的基石,为此必须在此领域培养大批拔尖创新人才。为深入了解我国基础研究领域拔尖创新人才自主培养的实践进展和突出问题,明确统筹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一体改革的思路举措,国务院研究室与浙江大学于2024年5月在京联合举办第三届“科教发展季谈会”,邀请来自高校、科研机构、中学等的专家进行深入研讨。与会专家认为,多年来我国基础研究人才培养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与强国建设要求相比,在选拔、培养、成长等环节上的问题仍然突出。专家建议,必须以强烈的历史责任感加快推进教育综合改革,采取更有力度、更加精准的举措,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基础研究领域拔尖创新人才自主培养体系,其核心点是加强统筹、坚持自信、因材施教。现将主要观点整理如下。


拔尖创新人才是最宝贵、最稀缺的人才资源,基础研究领域拔尖创新人才尤甚。当今世界,大国竞争博弈的显性表现为经济产业之争,实质是科技创新之争,核心是拔尖创新人才队伍的规模、结构和能效之争。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建立了从招生到培养的基础研究领域拔尖创新人才培养链,成就有目共睹。1978年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率先开设少年班,1985年教育部批准12所重点高校举办少年班。之后,多所高校对少年班进行改革,生源逐步扩展,转变为由应届保送生、已录取新生中的优异生和特招少年生等组成。北京大学元培学院、浙江大学竺可桢学院等就是由少年班改制发展而来。近年来,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基础研究领域拔尖创新人才培养,2009年,教育部实施“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后将其升级为“拔尖计划2.0”,已在77所高水平大学布局建设288个培养基地[1]。2020年教育部启动试点“强基计划”,旨在面向国家重大战略需求,遴选一批有志向、有兴趣、有天赋的青年学生进行培养。

01
当前拔尖创新人才培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瓶颈



我国拔尖创新人才培养中存在的问题是系统性的,涉及招生选拔、培养过程、成长成才的全过程,也受到校园内部问题和科教大环境的深刻影响。

(一)选拔过程过于强调“公平”,对拔尖创新人才的特殊性认识不到位

观点一:多年来,“公平”与“拔尖”的争议在社会上和政策层面始终存在,成为影响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的首要障碍。在“公平”裹挟下,不少很有天赋的奇才、偏才、怪才在选拔过程中被无情淘汰。对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的高投入、高风险、长周期等问题认识不到位,是相关支撑保障不到位的最大原因。这些状况不改变,很难彻底解决拔尖创新人才自主培养问题。

观点二:社会上过度关注人才选拔环节的“公平”问题,将“教育公平”简单化、形式化、极端化,这对拔尖创新人才自主培养极其有害。国内外相关研究都表明,有3%左右的儿童智力明显超过其他儿童[2-3],对这些极少数的智力超常儿童采取针对性的教育举措,是发现、培养拔尖创新人才的途径之一。从我国来看,除极少数自主招生外,高校选拔学生的最大依据还是高考分数,标准化考试选拔出的学生更多是各学科均衡发展、应试能力强的好学生,这就可能埋没极少数在某方面有特殊潜质的“苗子”。提前选育拔尖创新人才进行高质量、针对性教育也是国外成熟经验,不少国家还专门立法保障拔尖儿童接受特殊教育的权利,如美国的《天才儿童教育法案》(Gifted and Talented Children’s Education Act of 1978)、俄罗斯的《构建发现和发展青少年天才的全国体系方案》(Концепция общенациональной системы выявления и развития молодых талантов)、韩国的《超常儿童教育振兴法》(영재교육진흥법)等。

观点三:人才选拔整体上更关注“公平”和“分数”,对“能力”和“兴趣”的重视不足。为上好学校或在毕业后获得高薪资岗位,宁愿选择自己不感兴趣的专业,这种“投机”现象已相当普遍。事实上,国内不少高校投入巨量资源打造的旨在培养拔尖创新人才的“培养特区”,有相当一部分学生毕业后离开所学专业而从事所谓“短期收益”更好的职业,或者直接选择出国“一走了之”,这严重背离了政策初衷,还造成很大的优质教育资源浪费。

在研究生选拔环节,也存在标准过于教条、过度强调“公平”的问题,特别是在规范透明等的规则约束、纪检部门全程介入的情况下,承担选拔任务的导师往往不敢运用“自由裁量权”选择自认为有潜质的好“苗子”。此外,对头部高校推免名额的限制使得很多优质生源无法进入研究生培养阶段,不少人才流失到国外;也有一些就读于国外顶尖高校的中国学生无法通过“申请—考核制”等非统考方式进入国内高校就读研究生,这阻碍了优秀人才回流。

(二)培养过程“整齐划一”,个性化精准化不足

观点一:培养过程中过度强化统一规范和精细化管理,容易消磨学生的学术创新热情,不利于拔尖创新人才自发成长。我国高校普遍存在学分太多、要求太细、任务太重的突出问题,国外顶尖高校学分普遍为120个左右,我国在150个左右,且过于重视知识传递而轻应用。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过程中“轻过程、重结果”的急于求成问题十分突出,给人才成长的容错空间不足,很多有潜质的年轻人不得不做大量短期化、功利化的工作,难以潜心做基础研究,甚至很难沉下心来厚植知识基础。

观点二: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应注重多主体共同参与,而当前来自社会持续稳定的资源支持和平台托举机制并未建立。国家和高校层面的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虽然有各种“计划”和资源倾斜,但校内外优质资源与优秀学生间仍存在错配现象,企业和社会普遍缺乏参与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的积极性。我们在培养过程中设置了各种“掐尖”的机制,如奖学金评选、研究生保送、优秀毕业生评选、“培养特区”选拔,最终胜出者往往是“六边形战士”,这就倒逼学生不得不疲于应付各种显性或隐性的“考核”。在这个过程中,研究生导师的品位、用人单位的诉求、人才成长的多元化等都没有得到很好的反映。

(三)使用过程“功利化倾向”较为明显,青年人成长路径曲折

观点一:在“人才指标”等任务目标驱动下,高校和科研院所事实上很难长周期聚力于拔尖创新人才培育,且在人才评价上走入误区。在学科评估、“双一流”评选等外部考察压力下,高校和科研院所引进“戴帽子”人才的积极性高,但对已引进人才的成长和培养关注不足,存在“孙悟空摘蟠桃”现象,摘一个扔一个,总认为“下一个会更好”。导师可能会把自己认为更优秀的学生留在国内,而现实是一些出国“镀金”回来的反而能直接被聘为教授或顺利拿到人才“帽子”,这种“外来和尚好念经”的现象在高校普遍存在。高校和科研院所对国内外人才普遍执行两套标准,“以出身论英雄”倾向明显,“重外轻内”的待遇倒挂现象严重,这使很多优秀“苗子”不愿在国内发展,出现“人才投机性外流”现象。
观点二:“帽子”俨然成为“最有效”的激励手段,从“小帽子”到“大帽子”已成为人才成长的“路线图”,严重不利于科技创新事业高质量发展,也不利于拔尖创新人才的稳健成长。当前“帽子”不但数量多,而且几乎与职称晋升、薪酬福利等所有资源挂钩,“大帽子”又要靠“小帽子”叠加才能拿到,使得人才出现大量功利性、投机性的“追研究热点”“忙着戴帽子”行为。近年来,“反五唯”号召提得很多,但是争抢“帽子”的行为不但没有减少,反而有愈演愈烈之势,不少科研人员整个科研生涯实际上就是在折腾各种“帽子”。
观点三:科研资源支持差异过大,青年人挑大梁机会相对较少,不少年轻人“躺平”心态有所抬头。从现实看,包括“帽子”、经费、平台等科研资源向大团队、大平台和主干学科集聚的态势较为明显,学术权力和资源过度集中于学术金字塔顶端。如果学术领军者科学家精神不足、领导力和管理能力欠缺,不注重提掖后学也不愿意当伯乐,就很难让周围的青年人得到有效支持和快速成长。

02
全过程优化基础研究领域拔尖创新人才自主培养的思路建议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全面提高人才自主培养质量,着力造就拔尖创新人才”,[4]这是党中央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为此,必须把全过程优化作为基本立足点,全面加强基础研究领域拔尖创新人才自主培养。

(一)厘清“公平”边界,加强自主培养的统筹规划

建议一:明晰“公平”与“拔尖”的关系,从甄选环节入手完善政策。应重新审视教育公平的本质内涵,强调因材施教,为奇才、偏才、怪才提供成长成才的机会和渠道。我国有规模宏大的拔尖创新人才“苗子”,应尽快完善政策举措,围绕拔尖创新人才的甄别、培养、使用等环节构建全链条顶层设计。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要体现个性化、精准化,分类指导、因人而异、“对症下药”才是对学生最大的“公平”;而对不同禀赋的学生,提供同一标准、同一目标的教育是对学生最大的“不公平”。

建议二:加强自主培养的统筹设计。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绝不仅仅在高校,而应“向前”延伸到基础教育,更应“向后”延续,关注人才全生命周期的成长与发展。拔尖创新人才自主培养应加强支撑资源的统筹,更加精准地支持若干可与世界一流大学比肩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探索构建基础研究领域拔尖创新人才自主培养联盟,充分发挥各高校特色优势,试点推动“强基计划”学生在转段升学时跨专业、跨校际有序流动。

(二)强化“志趣”导向,优化有效甄选机制

建议一:强化“志趣”导向,深化拔尖创新人才招生制度改革。“兴趣也是一种天赋”,学术志趣是拔尖创新人才最根本的特质;教育的本质不是“注满一桶水”,而是“点燃一把火”,培养要义在于“让拔尖学生自己飞起来”。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的核心就是甄别出真正有志趣的学生,只有这样才能在我们的科学研究事业中让一群有理想抱负的人围绕有限范围甚至一件有意义的事情努力奋斗一辈子,即“一群人、一件事、一辈子”。因此,要提高志趣在拔尖创新人才甄选中的权重,完善志趣导向的人才全成长周期的动态进出机制,让真正的拔尖创新人才“冒出来”“长起来”。再具体看,就是要提升拔尖创新人才的逻辑思维能力,培养他们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思路和方法,而不是教他们怎么考试、怎么答题。

建议二:强化“小众”模式,注重定制化拔尖创新人才的甄选方法。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要“少而精”,应严控数量,严格标准。以少数高水平研究型大学为主,推动政策“一致化”、主体“小众化”、过程“定制化”,避免甄选“泛化”乃至“异化”。支持部分高水平研究型大学拓宽多元选才渠道,试点“申请—考核制”面向全球选拔优秀本科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目前,少数高校正在推行免高考招生的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可考虑将此模式试点单位适当扩大到更多高校,并酌情增加招生名额。

(三)聚焦“自主”培养,完善特色培养体系

建议一:立足中国实际,建立有助于拔尖创新人才持续涌现的贯通培养体系。适当降低高校学分(甚至硬性学制)要求,给予学生更多自主探索、深度思考和志趣形成的时间空间。基于各高校学科优势特色,打造具有高阶性、创新性、挑战性的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课程、教材或教学开放共享体系。更进一步,试点打通“小学—初中—高中—大学”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贯通系统,打破专业壁垒,深化科教融合,打造全链条创新能力提升体系,让拔尖创新人才在科研实践场景和前沿学术研究中加速成长。进一步下放拔尖创新人才招生自主权,支持高层次人才主导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在招生选拔、培养方案设计、毕业考核评价等方面赋予导师更多自主权。在招生考察过程中,更加强调对智力水平、创新能力和非智力因素等的综合关注,合理放宽考核环节的自由度,培养既有垂直深度、也有横向交叉的“T型”拔尖创新人才。

建议二:增强道路自信,建立与国家战略相适应的评价体系。保持战略定力,强化使命驱动的人才培养,不要过分迷信诺贝尔奖、菲尔兹奖等西方学术话语体系,立足中国情境凝练前沿性、战略性、高质量科学问题,鼓励拔尖创新人才解决本土疑难杂症,深耕研究主业。在人才选拔、头衔评定和待遇方面,更加注重考察实际能力和水平而非“帽子”,对国内外背景的人才一视同仁,形成符合我国拔尖创新人才成长的一致性评价标准。

建议三:重视本土培养,建立更有利于本土人才成长的激励机制。进一步加大各类“人才计划”对基础研究领域,特别是有潜力、没“帽子”、本土化人才的支持力度。探索推进各类项目的长周期评估改革,接纳青年拔尖创新人才的“阶段性平庸”,耐心、理性看待人才成长过程。

(四)推动“四链”协同,强化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的支撑体系

建议一:深化科教融汇,整合校内校外优质资源赋能拔尖创新人才涌现。建立“大平台支撑,大项目牵引”的科教融汇机制,提供立体化的培养资源和高能级的育成环境,对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至关重要。应更大力度鼓励相关高校支持青年学生、科研人员到校内外的国家级创新平台、国家重大战略任务等高水平科教融汇的环境中学习成长。

建议二:发挥企业独特优势,充分挖掘其优质创新资源的育人功能。在我国,政产学研各主体之间存在着极大的创新资源交互障碍,已成为掣肘创新生态系统的关键因素,其中尤以人才流动不畅为核心表征。要建立完善一流创新资源加速向企业流动的政策导向和体制机制,推动高水平大学、科研机构主动与企业深度互动,为拔尖创新人才提供更加多元化的成长场景。鼓励高校、科研院所建立面向企业的人才双向流动机制,促进教育链、创新链、人才链与产业链深度融合、一体改革,尤其要使企业成为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的重要平台和中坚力量。

建议三:坚持全球引智,让优秀的人培养更优秀的人。没有一流师资,很难培养出一流人才。在基础教育阶段就应重视拔尖创新人才师资队伍建设,让更多的顶尖人才深入到中小学,甄选、培养好“苗子”,尤其是要强化STEM教育的嵌入。可考虑在少数高校设立专门教席,引进全球一流学术大师和顶尖教学人才,营造“转身遇见大师”的环境,让大师发现大师、大师培养大师。

作者:吴伟、李拓宇、侯万军

来源:科教发展研究,2024,4(4):108-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