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5发布时间:2016-11-15

 

浙江大学高教研究会关于2016年度课题申报的通知

 

各学部、学院(系)、各部门、各单位:

为进一步引导和推动广大教职工积极开展高等教育研究,浙江大学高等教育研究会决定组织开展2016年度课题申报、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研究的基本原则

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鼓励创新;强调理论联系实际,围绕我国高等教育改革发展和学校工作中的理论和现实问题开展研究;侧重应用研究,更好地为决策和管理服务,为教育综合改革和发展实践服务。

二、课题类型、申请对象和申报办法

1.课题类型包括重点招标课题和年度申报课题。

2.课题申请面向全校教职工。申请者每人限申报1项课题。近三年获得研究会课题立项但未结题者不得申请。

3.课题申报办法如下:

(1)申请人可参照本研究会2016年度课题指南(附件1)设计研究课题,也可设计申报本课题指南以外的相关课题,选题尽量具体、有针对性,切忌空泛;

(2)申请人应认真填写浙江大学高等教育研究会课题申请书(附件2)。

(3)申请重点招标课题需选择1项指南确定的题目进行课题设计(不能更改选题),并在申请书首页注明申报类型(划√),未中标课题可列入年度申报课题;

(4)课题申请书一式三份报送本研究会秘书处(同时发送申请书电子版到Email:yangshx@zju.edu.cn),申报截止日期为2016年12月5日。

联系人:李婧(88981092);杨舒心(88206674);

地 点:紫金港校区纳米楼319(党办校办调研室)

三、课题评审立项和管理办法

1.研究会秘书处将根据《浙江大学高等教育研究会课题管理办法》进行课题管理。

2.研究会秘书处组织有关专家对申报课题进行评审,确定研究会2016年度立项课题。

3.根据课题设计情况给予经费资助,重点招标课题1.5万元-2万元,年度申报课题5000元-8000元。资助经费分两次划拨,立项后先拨50%,结题验收通过后再拨余下的50%。

4.立项课题应在2017年10月底前完成。研究会秘书处将于2017年6月组织课题中期检查。

5.鼓励立项课题研究成果向核心期刊投稿发表,发表时应注明“浙江大学高等教育研究会2016年资助项目”字样。

 

     附件1:高教研究会2016年课题指南.doc

     附件2:高教研究会课题申请表.doc

 

浙江大学高等教育研究会

浙江大学社会科学研究院

2016年11月15日